去年底,王先生在松阳县古市镇某车行花2900元购买了一辆黑色的“越野者B60V”电动车。当他驾驶着新电动车,后座搭着妻子行驶在东角垄和卯山后村路段时,后车轮胎突然发生爆炸。王某妻子直接从电动车后座摔倒在水泥路上,左腿当场不能动弹。经医生诊断为,头部受严重撞击导致颅脑出血,左下肢受伤。
王先生认为电动车刚买没几天,车辆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,后轮爆炸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,为此,强烈要求追究车行及电动车生产厂家的责任,还消费者一个公道。
由于关系生命安危,工商干部立马赶到销售车行了解情况。车行负责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,马上和电动车生产厂家取得联系,生产厂家在了解情况后,认为事故的责任在于轮胎的质量,而该厂的轮胎又是委托其他厂家生产的,所以最终应该由轮胎的生产厂家赔偿负责。工商干部又立即与轮胎的生产厂家沟通,该厂家负责人表示,厂家会委派人员来松阳县实地了解查看,如果事情属实,他们厂家一定会负责的。
过了两天,车行、电动车生产企业、轮胎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王先生终于见面了。在看望了王某妻子的病情后,四方坐在一起商谈赔偿事宜,并达成协议。医药费由两家生产厂家负责,车行店主预支付10000元给王某妻子用于前期治疗,等治疗结束后,厂家根据治疗费用凭证,全额赔偿治疗费用。目前,厂方赔偿的治疗费用及慰问费共计2.8万元,已送到王某手中。
电动车在线:电动车爆胎,既然涉及到骑乘者的生命安全,厂家就应该对产品的安全问题负责,相应监管部门也有质量检查,质量监督的责任,不能只为发展经济,放弃安全监管的本身职责,以消费者生命安全为儿戏,换取地方经济发展的模式,该画上句号了。